政府部門設立工程建設項目企業庫不合規,責成立查立改糾正違規做法
上饒市黃先生2020年7月24日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上饒市弋陽縣和萬年縣出臺有關政策,對政府性投資400萬元以下非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采取設置企業庫方式,只允許入庫企業參與施工項目報名投標,排除和限制了其他企業參與競爭。
國辦督查室收到黃先生留言后,經初步核實,第一時間轉江西省政府核查辦理。
江西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辦通知后,立刻責成上饒市政府組織工作組赴實地核查。經核查,群眾反映情況屬實。弋陽縣和萬年縣以防控廉政風險及規范項目管理為由,分別于2019年12月和2020年3月開始對400萬元以下非必須招標項目試行公開建立施工承包商誠信庫(企業名錄),相關項目的施工單位在誠信庫(企業名錄)內選擇產生,入庫(名錄)企業實行定期調整。該行為違反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規有關規定,存在排除和限制企業參與競爭的情況。對此,上饒市責成弋陽縣、萬年縣立即整改,允許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報名參加限額以下非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招投標。同時舉一反三,要求所屬區縣開展自查,清理規范招標行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2021年1月18日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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