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行業中的陰陽合同
招標投標行業中存在一種陰陽合同,在中標后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兩份合同,一個版本是合同雙方私下的約定(即陰合同),另一個則用于臺面上辦理備案、繳稅等事宜(即陽合同),今天小編要以一個案例來聊聊招投標行業中的陰陽合同,以及危害。
案例:某高校要建設一棟學生公寓,該市規定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進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相關手續,該?;ㄌ幇凑帐姓袠宿k的要求立項,持立項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報建,持報建登記表在工程交易中心辦理交易登記。完成后選擇了一家長期合作的招標代理公司進行公開招標。招標代理公司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發布了招標公告,并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了項目評審工作,評標委員會推薦了中標候選人。學校與中標候選人簽訂了一份與招標文件中不一樣內容的合同,增加了部分施工內容和價格,由于擔心合同在招標辦不能通過,該校與中標人又簽訂了一份與招標文件中完全一樣的合同,但是項目還是按前面簽訂的合同執行。這在招標投標行業中就算陰陽合同。
對于陰陽合同的認定,高校與中標人簽訂中標合同后,如果出現了變更合同的法定事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或簽訂附加協議,并提供簽證文件證明工程量發生變化,并及時到有關部門備案,如果未到有關部門備案,就不能成為結算的依據。
小編在此提醒各位招標人、招標代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和投標人,千萬不要償試陰陽合同來擺脫相關部門的監管,輕則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受到一定的警告,重則被拘被抓,做任何事要遵守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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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2日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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