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招投標綜合管理部門、公共資源交易機構: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冬春季和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辦〔2021〕1號)的相關要求,現就繼續做好今年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監管服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強招投標指導協調工作。各地招投標綜合管理部門和公共資源交易機構應根據本地疫情防控統一部署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期間招投標監管服務工作相關指引和緊急預案,認真做好各類項目招投標政策指導和溝通協調,暢通電話、網絡等咨詢渠道,及時為市場主體答疑解惑推動招投標活動私極穩妥有序開展。
二、優先保障重要項目招標需求。各部門要嚴格落實風險受控要求,根據項目重要性和工期緊迫性,指導招標人依法合理確定開標時間,做好相應的開評標工作計劃和相關準備工作,確保項目辦理不斷檔。對于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亞運工程以及事關重要國計民生的項目,要建立“綠色通道",按照“一事一議"原則,在落實疫情防控舉措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保障項目招投標活動。
三 、全面實施“不見面"交易。為減少人員聚集風險,原則上不組織場內集中開標。各地公共資源交易機構應堅持以數字化改革為指引,依托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繼續將“線上投標"和 “不見面開標"作為開展招投標活動的主要方式,加快現金保證金電子保函替代工作,全面推進全流程電子化交易,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需要。
四、 切實做好評標專家管理。嚴格落實評標專家健康主動申報和真實性承諾制度,私極應用“健康碼"等大數據手段做好專家出入評標場所管理。統一落實評標場地疫情防控要求,保持評標室內通風,保證評標機位合理間距,做好評標相關設備消毒工作。做好評標相關工作人員健康防護措施,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間距,不扎堆集聚,不喧嘩吵鬧,完成相關工作后立即離場。
五、 積極探索“零接觸"監管。各地招投標綜合管理部門要認真把握、私極適應數字化新趨勢,創新應用遠程調查取證手段,強化全程事中事后監管,盡量避免人員近距離接觸;要加大招投標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做好有關公告和通知,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保證線上異議、投訴渠道暢通,確保招投標各環節公開公平公正,堅決防止借疫情防控相關措施排斥限制投標人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做好招投標活動保障服務。各地公共資源交易機構在提供現場交易服務時,要嚴格按要求落實人員登記、健康碼檢查、體溫檢測、環境消毒等防控措施;要簡化優化辦事流程,盡量減少人員到場要求、聚集程度和逗留時間,對確需現場提交文件材料的,即交即走;要強化電子交易平臺安全保障,制定技術人員值班制度和應急預案,實現快速響應。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