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監理招標文件示范文本(2021年版)》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范全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監理招標投標活動,加快推進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有效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寧夏住建廳、寧夏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聯合制定《寧夏回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監理招標文件示范文本(2021年版)》(以下簡稱《監理招標文件范本(2021年版))。
一、使用范圍
《監理招標文件范本(2021年版)》適用于寧夏回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監理的招標。
二、實施時間和方式
《監理招標文件范本(2021年版)》自2021年5月1日起實施。各相關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在實施之日起報建登記的項目,按照《范本》中的評標辦法采用電子化招標方式。
三、其他事項
《監理招標文件范本(2021年版)》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招標投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各使用單位和個人在使用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將意見和建議予以反饋。
2021年3月3日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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