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代理公司分享招投標投訴核心問題
招標投標過程中投標人如果發現自身利益受損或者招標人、招標代理公司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行為的時候,投標人可以依法向有關機構提出質疑和投訴,在提出質疑和投訴之前,我們首先要了解投訴時間、投訴受理部門、投訴書的主要內容等,今天就和招標代理公司一起來學習相關的核心問題有哪些?
1、投訴時間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政府采購: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財政部門提起投訴。
2、投訴受理部門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投訴人就同一事項向兩個以上有權受理的行政監督部門投訴的,由最先收到投訴的行政監督部門負責處理。行政監督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投訴,并自受理投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處理決定;需要檢驗、檢測、鑒定、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
政府采購: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財政部門)負責依法處理供應商投訴。供應商投訴按照采購人所屬預算級次,由本級財政部門處理??鐓^域聯合采購項目的投訴,采購人所屬預算級次相同的,由采購文件事先約定的財政部門負責處理,事先未約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訴的財政部門負責處理;采購人所屬預算級次不同的,由預算級次最高的財政部門負責處理。
3、投訴書的內容要求
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被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投訴事項的基本事實;相關請求及主張;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投訴人是法人的,投訴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投訴的,投訴書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訴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政府采購:投訴人投訴時,應當提交投訴書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訴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被投訴人)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供應商數量提供投訴書的副本。投訴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姓名或者名稱、通訊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二)質疑和質疑答復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具體、明確的投訴事項和與投訴事項相關的投訴請求;
(四)事實依據;
(五)法律依據;
(六)提起投訴的日期。
投訴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投訴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4、罰則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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