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圍標事件案例分析圍標常用方法
據2020年4月15日第一財經的報道,上海市虹口區某地塊圍標事件相關責任人和有關方人士被帶走配合調查,咱姑且不去討論這次工程招標中的是是非非,由這件事今天小編要和大家分享的是工程招標項目中常見的圍標方法,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對圍標的處罰,下面按工程招標不同階段對圍標方法講解。
1、設計階段
在工程項目預備階段開始插手項目招標,與招標人高層緊密活動,讓招標人按照自己的思路進行設計,推薦設計院和招標代理公司。
在招標開始前,就相關的合同條款,與招標人進行實質性協商,或者直接對項目進場施工,小編就遇到過一次這種現象,還沒有招投標,施工方已經手圍欄將工地圍起來了。
在工程項目預備階段,將項目拆分為幾個標段,讓內定的中標人分布在不同的標段,讓各方利益均沾。
2、招標階段
在編寫招標文件時與招標人、招標代理公司協商量身定做有傾向性條款,評分標準有利于自己,以此控制評標結果;
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后,讓投標人撤換投標文件,修改投標報價和其他核心內容;
規避公開招標,將屬于公開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規避公開招標,改為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或者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減少投標人不中標的風險;
在資格審查時,對明顯不符合要求的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讓其通過資格審查;
開標時對密封問題、蓋章問題、授權委托書問題、一個人代表幾個單位簽字的等明顯不符合要求的視而不見,同意其繼續參加評標;
泄露其他投標人的信息,或者暗中撤換其他人的投標文件,讓其在資格后審中廢標。
3、投標階段
在投標現場以各種手段讓潛在投標人不能按時抵達投標現場而錯過了投標,這感覺像是香港電影才有的場面,其實在我們招標投標行業也是經常發生的;
4、評標階段
在評標時,向評標委員會暗示、強迫、行賄等方法,傾向性引導評標委員會,讓自己中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