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代理公司在修改招標文件時候的注意事項
投標人在領取招標文件后,招標人、招標代理公司能否對招標文件進行再次修改,比如對投標價格進行修正?為什么說是價格呢,前兩天小編有個招標項目因為招標人的原因(招標人的預算不夠)需要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對于已經發出的招標文件能否修改?修改招標文件的依據是什么?招標代理公司修改招標文件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三條,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對于政府采購項目,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投標邀請書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變采購標的和資格條件。澄清或者修改應當在原公告發布媒體上發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投標邀請書的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15日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招標代理公司修改招標文件在招標投標法與政府采購法的相同之處主要有幾個方面:一是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二是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三是澄清或者修改要在原發布媒體上發布公告;不同之處主要是政府采購項目要求不得改變采購標的和資格條件,而在招標投標法中沒有相差明確的規定,即招標人可以修改采購標的和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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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3日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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