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采購操作規范
國有企業采購具有一定的公共采購屬性,要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公共采購主要是靠法律法規予以規范,企業采購主要是通過企業制度予以規范。國有企業采購因其業務的多樣性、監管的統一性及全球化采購的發展需要,除境內依法招標采購外,還需要在通過自律性的行業標準進行規范和提升。
國有企業采購是為企業發展服務的,除了應當滿足對采購質量、價格、時間等的基本管理要求外,還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自身發展戰略,在技術進步、穩定發展、綠色采購、保護環境、節能減排、降低風險等方面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國有企業采購可分為項目化采購和經營性采購,其中:項目化采購是以滿足某一項目建設需要為目的采購活動;經營性采購是以滿足企業日常生產經營需要為目的的采購活動。兩者選用的采購方法有所不同。
為進一步促進國有企業規范采購過程、降低采購風險、提高采購績效、提升采購管理,中國采購物流與聯合會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根據國有企業管理特點、交易習慣和常用的采購方法及其程序,結合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管理要求和規定,參照《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公共采購示范法》(以下簡稱示范法)等國際通用規則,本著依法合規、注重效率的理念,歸納了招標采購、議標采購、談判采購和直接采購等四種采購方法以及集中采購、框架協議采購等兩種采購模式。
本標準提供的采購辦法供企業在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下選用并通過企業制度細化和完善。本標準提供的采購辦法供企業在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下選用并通過企業制度細化和完善。
2021年8月13日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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