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委托招標代理公司進行招標,北京市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需要哪些材料?
根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第十二條,招標人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的,應當在發布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報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的各項批準文件;
(二)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包括專業技術人員的名單、職稱證書或者執業資格證書及其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招標人不具備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條件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5日內責令招標人停止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
北京市工程建設項目入場材料清單如下:
序號 |
資料文件名稱 |
資料類型 |
備注 |
1 |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手續的,應提供相關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如不需審批、核準的,可以提供單位會議紀要等說明文件 |
掃描上傳PDF文件,加蓋招標人電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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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規劃許可證或規劃意見書或項目其他規劃文件 |
掃描上傳PDF文件,加蓋招標人電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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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已核準采用自行招標的,提供建設項目招標方案核準意見書;或項目審批、核準部門不核準招標組織形式的,提供具備自行招標條件的說明文件 |
掃描上傳PDF文件,加蓋招標人電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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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標人承諾書 |
電子平臺生成,加蓋招標人及法定代表人電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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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劃分標段說明(如有) |
掃描上傳PDF文件,加蓋招標人電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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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經辦人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和其身份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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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經辦人勞動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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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經辦人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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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招標人自行招標條件備案表》 |
電子平臺生成,加蓋招標人電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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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格預審公告》或《招標公告》 |
電子平臺生成,加蓋招標人及法定代表人電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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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申報人應嚴格履職入場承諾責任,保證上述資料依法合規、真實完整準確;2、項目入場有關要求見招投標交易服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