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串通投標的親們,投標保證金千萬別出自同一個賬戶
案例:某高校對一棟學生宿舍進行重新改造裝修,為確定改造項目的公平公開公正,學校領導層按相關要求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招標方式采用委托招標,全權委托一家與該校長期合作的招標代理公司,該項目按招標流程進行了公開招標,共計有5家投標人參與了投標,最后投標人A中標,中標金額600萬元,為了確保項目的廉潔性,該校的直屬主管部門對該項目進行了審計和后評價,在審計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有三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出自同一賬戶,經進一步審查,發現另外2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也出自中標人A的賬戶,只是不是基本賬戶,據此,審計工作人員將該事情逐級上報,經公安機關偵破,該學校后勤處處長與投標人A串通投標,其余4個投標人均為投標人A所請的陪標人,所有的投標保證金均由投標人A支出,公安機關對該項目中標人和該校后勤處處長進行了相關處罰。今天我們要討論的是投標保證金由同一個賬戶繳納會受到什么處罰,相關法律法規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的,中標無效,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以行賄謀取中標、3年內2次以上串通投標、串通投標行為損害招標人、其他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都屬于情節嚴重的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版權所有,轉載請注明北京裕濤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19:38
?瀏覽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