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說明如何處理開標一覽表報價與投標文件不一致
案例:2020年8月,某協會采購一批實驗設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在評審時,共有5家投標人進入初步評審階段,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甲的開標一覽表與投標文件中的投標總報價不一致,開標一覽表總價格為200萬元,而投標文件中總價格為220萬元,經濟專家核對開標一覽表和分項報價表計算無誤,只是投標文件中價格不同,因此,評標委員會要求投標人甲作出澄清,經投標人核對后,按開標一覽表最終確定投標價格并簽字。
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投標文件報價出現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按照下列規定修正:
?。ㄒ唬┩稑宋募虚_標一覽表(報價表)內容與投標文件中相應內容不一致的,以開標一覽表(報價表)為準;
?。ǘ┐髮懡痤~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ㄈ﹩蝺r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開標一覽表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ㄋ模┛們r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
同時出現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規定的順序修正。修正后的報價按照本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經投標人確認后產生約束力,投標人不確認的,其投標無效。
根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十九條,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方式要求授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對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應以書面方式進行并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總價金額與單價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對不同文字文本投標文件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版權所有,轉載請注明北京裕濤招標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