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密封不完整的投標文件,招標代理公司是拒收接收?
案例:某單位招標一臺X射線儀用于科學研究,共有4家潛在投標人購買了投標文件,到投標截止時間,共收到4家投標文件,在開標現場,招標代理公司工作人員發現投標人A的投標文件未完全密封,有一個小缺口,從中可以看到投標文件,投標人B認為投標人A的投標文件未完全密封,密封性不滿足要求,應當拒收,該投標人B的提法是否符合要求?其法律法規是如何規定的?
招標投標法第三十六條:“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由招標代理公司工作人員當眾拆封。”
適用于招標投標法的情況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 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以及逾期送達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招標代理公司應當拒收,招標代理公司應當如實記載投標文件的送達時間和密封情況,并存檔備查。
對于政府采購項目,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拒收。
對于工程建設項目,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五十條:“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標人、招標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對于市政基礎工程項目,根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開標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有關工作人員當眾拆封。”
由此可見,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標代理公司可以拒收該投標文件,大家在投標過程中要仔細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并且做好相關措施,防止投標文件在搬運過程中開裂。文中配圖的投標文件密封效果就比較好,一般不容易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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