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表格,讓你不再混淆政府采購時間節點
政府采購時間繁雜多樣,今天小編整理出來政府采購各個階段時間節點的要求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供各位采購代理機構參考。
序號 |
階段 |
時間要求 |
相關規定 |
1 |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對供應商進行資格預審的,資格預審公告應當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發布。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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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邀請招標資格預審公告的期限 |
資格預審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 |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媒體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公布投標人資格條件,資格預審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 |
3 |
邀請招標時投標人提交資格證明文件的時間 |
資格預審公告期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前 |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投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期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資格證明文件。招標采購單位從評審合格投標人中通過隨機方式選擇3家以上的投標人,并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 |
4 |
單一來源采購唯一供應商公示期限 |
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采購人應當將采購項目信息和唯一供應商名稱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
5 |
招標文件提供的期限 |
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不少于5個工作日。 |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 |
6 |
澄清或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期限 |
在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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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15日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
7 |
提交投標文件的期限 |
不得少于20日 |
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五條,貨物和服務項目實行招標方式采購的,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六條,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8 |
采購代理機構將評審報告送交采購人期限 |
評審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 |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評審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評審報告送交采購人。 |
9 |
采購人確定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的期限 |
自收到評審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采購人應當自收到評審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評審報告推薦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中按順序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 |
10 |
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期限 |
自中標、成交供應商確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 |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中標、成交供應商確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問題12),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并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中標、成交結果,招標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隨中標、成交結果同時公告。 |
11 |
合同簽訂期限 |
自發出中標通知書、成交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 |
《政府采購法》 第四十六條 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六十四條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的約定,與中標供應商簽訂書面合同。 |
12 |
政府采購合同公告期限 |
當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 |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條,采購人應當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政府采購合同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但政府采購合同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內容除外。 |
13 |
投標保證金返還期限 |
未中標供應商,中標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中標供應商,采購合同簽訂后5日內。 |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 |
14 |
提出質疑期限 |
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
《政府采購法》 第五十二條 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 |
15 |
質疑答復期限 |
收到書面質疑后7個工作日內。 |
《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三條 采購人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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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投訴期限 |
對質疑答復不滿意或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 |
《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五條 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第七條 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中標和成交結果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首先依法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供應商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起投訴。 |
17 |
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 |
從采購結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
《政府采購法》 第四十二條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對政府采購項目每項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應當妥善保存,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六十七條 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建立真實完整的招標采購檔案,妥善保管每項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并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