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招標方式在企業采購中的應用
隨著國有企業三年改革行動方案的推進和招標投標深入改革,以及黨的十八大以來反腐敗工作力度的加大,國有企業招標采購工作越來越受到關注和重視。各省下發了一系統的國有企業招標投標管理規范,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的采購,特別是工程建設項目和重大設備的采購。在招標工作時,小編經常關注國有企業的招標投標新聞,基本上是串標圍標的違法案例,今天小編和大家聊聊不同招標方式在企業采購中的應用。
1、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是最常用的招標方式,如果時間、資金等條件允許,建議在工程招標、重大設備采購中可采用該招標方式。
2、邀請招標
有的時候公開招標可能沒有相關的供應商投標,一是相關的專業廠商看不到相關的招標信息,如特種設備的采購,國內或者全球只有幾家企業在做,這個時候需要采用邀請招標的方式了。
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也是常用的招標方式,其特點是招標人與投標供應商還能就供應貨物、設備就技術方案、價格還能進行談判磋商。
4、詢價采購
對于小金額的招標項目,可采用詢價方式采購,節約成本和時間,在許多政府項目中也較為常用。
因此,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對于不適用于公開招標的,或者公開招標成本太高的,可以用詢價方式采購代替公開招標,對于滿足公司各種采購事項的需求具有現實意義。對于詢價采購的適用范圍,如對于采購10萬元-20萬元的設備或不常用的辦公用品采購,可以采用詢價方式采購。
相關建議:一是簡化招標審批程序,提高企業運行效率,對于符合制度規定的招標項目,簡化審批程序,比如二次以上招標流標、工期緊、技術復雜等原因招標的項目,建議在取得相關證明后,無需審批可以直接招標,對于確需審批的事項應減少程序,方便操作。二是優化招標方案,招標方案的好壞是招標成敗的關鍵,因此提前策劃,合理編制招標方案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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