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代理機構應該給采購人代表發評審費嗎?
案例:某地林業部門采購一套消防系統,委托某采購代理機構公開招標,在與采購代理機構協商評標委員會組成的時候,采購人決定不派采購人代表參加評標,由采購代理機構從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專家庫中抽取,在抽取過程中,該林業部門評審專家李某被抽取到,但李某并不知道要評審的項目為該林業部門的項目,因此同意參加,在完成了評標后,采購代理機構給評審專家發專家費的時候,以李某為該林業部門的員工為由拒絕給李某發評審專家費,李某認為自己不是采購人代表,是采購代理機構從專家庫中抽取的,應該獲得相關的勞動報酬。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享有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評審勞務報酬的權利,那么采購人代表參加評標可以收取評審費嗎?
首先我們要清楚評審專家的定義,根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所稱評審專家,是指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選聘,以獨立身份參加政府采購評審,納入評審專家庫管理的人員,招標人代表顯然不屬于該類型人員,如果在隨機抽取中剛好抽到了該單位的招標人代表呢?《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第十六條進行了明確規定:評審專家對本單位的政府采購項目只能作為采購人代表參與評審活動。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評審專家對本單位的采購項目只能作為采購人代表參與評標。
因此采購人代表不能算為評審專家,故不能領取評審專家勞務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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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4日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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