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標的注意事項
招投標到開標階段時,整個招標流程已經過了一大半,開標是一個重要環節,不亞于評標環節,今天小編從一個案例來分析整理開標的注意事項。
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開標。投標人少于3個的,不得開標;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應當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
1、投標人少于3家是否應該重新招標?
根據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要求,為保證招標的競爭性,保護投標人的權益,投標人少于3家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對于投標人少于3家的,招標人不得開標,以免泄露投標人的投標信息。如果出現投標人少于3家,招標人、招標代理公司應當分析原因,是招標的宣傳不夠,還是資格方面要求太高?對于宣傳不夠的,招標人、招標代理公司應該加工宣傳力度,資格要求太高的,重新審視一下是否要求這么高的資格,再重新招標。
2、開標的時間和地點要求
招標人、招標代理公司應當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開標,開標由招標人組織,應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招標投標法更進一步規定,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
3、對開標有異議的處理
開標現場可能出現對項目經理的合規性、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程序、投標文件密封檢查和開封、唱標內容、標底價格的合理性、開標記錄、唱標次序等的爭議,招標代理公司、招標人應當妥當處理這些問題。因此招標投標法要求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代理公司應當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如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異議成立的,招標人應當及時采取糾正措施,或者提交評標委員會評審確認;投標人異議不成立的,招標代理公司應當當場給予解釋說明。異議和答復應記入開標會記錄。
招標人有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會的義務,投標人有放棄參加開標會的權利。投標人應當盡可能參加開標會,以便在對開標結果有意見時能當場提出異議,招標人不及時糾正的,可以及時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