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競爭性談判注意事項
案例回顧:某政府部門需要采購一批貨物,通過公開招標未能成立,經批準遂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經談判小組審核后共有4家企業對過了初步評審和詳細詳審,其中A、B、C、D企業首輪報價分別為122萬元我、121萬元、125萬元和124萬元,最終報價分別是115萬元、113萬元、116萬元和87萬元,談判小組認為D企業的報價與其他企業比相關較大,因此請D企業進行了成本核算和書面說明,談判小組認為其成本核算與書面說明牽強,沒有說服力,因此不支持企業D為中標候選人。
競爭性談判是政府采購中常用的一種政府采購方式,因其能與投標人多輪砍價而受到招標人和招標代理公司所歡迎,采用競爭性談判的比例僅次于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主要用于下列情況的貨物招標和服務招標: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要求的;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緊急需要的;不能事先算出價格總額的。
確定中標供應商的條件:符合采購要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滿足要求,報價最低的為中標人,因此競爭性談判為最低價中標,這一點要特別引起重視,投標人為謀求中標,往往采用最低價中標,然后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理由加價或者以價格太低沒法實施要求增加投資等,或者項目采用的設備、服務不能滿足要求為代價。
注意事項:公開招標未能成立,重新招標后沒有合格的標后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報價是保密不公開的,供應商的報價是在完全封閉的談判室進行,一般是在招標代理公司的會議室進行,談判小組不可以以考察、參觀之名與供應商單獨接觸;談判小組可以對談判文件進行實質性改動,供應商根據改動后的談判文件進行報價;競爭性談判報價機會是均等的,最后的報價是最為關鍵的,因為談判小組可以對談判文件進行實質性改動,這里就存在一誤區,最后的報價不一定是最低的,有可能比第一次要高;談判方必須為法人或者法人授權代表,如果是授權代表參加,需要向談判小組出具法人授權委托書;在談判報價時如果沒有攜帶公章,需要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和手??;在整個談判過程中,需要招標代理公司注意各個過程的完整書面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