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人可不可以是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
案例:某政府貨物招標委托招標代理公司公開招標一批機電設備,評標委員會依據招標文件的評分標準,完成了項目的評審,編寫了評標報告,向招標推薦了三名中標候選人名單,招標人在定標的時候認為排名第一的候選人其提供的機電設備外觀式樣、技術參數和售后服務響應沒有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好,根據招標投標法的第四十條規定,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因此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向招標人和招標代理公司提出質疑,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認為在政府采購項目招標中,采購人只能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首先我們來講講中標人和中標候選人的區別:中標人是唯一的,而中標候選人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三個,一般是是按照排名來區分。
招標投標法和北京市招標投標條例,中標人應當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根據去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一條就是“除招標文件明確要求排序的外,推薦中標候選人不標明排序”,因此,如果這個征求意見稿通過后,排名已經不重要了,招標人想指定誰就指定誰了,看誰的商務手段和關系背景唄,編寫投標文件的騷年們要加油了,不光要會編寫投標文件還要會喝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