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022中央及各省政府采購限額標準
集中采購和采購限額標準一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比較關心的事,因為涉及到采購方式或者招標方式,今年的集中采購目錄是在財政部《地方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指引(2020年版)》下完成,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投標人應當仔細看看,今天小編把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和北京市2020-2022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與大家分享,共同學習。
1、中央執行《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外,各部門自行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的項目、12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采購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2、北京市執行《北京市2020-2022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外,各預算單位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標準時,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實行分散采購。
公開招標限額標準:各預算單位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以下標準時,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采購。
1.貨物和服務類:400萬元以上(含400萬元);
2.工程類:按照國家招標投標有關規定執行。
2020年5月23日 19:02
?瀏覽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