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評審的主要內容
經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技術部分和商務部分作進一步評審、比較,最終完成對投標人的排序,形成書面評標報,向招標人推薦中標候選人。評標方法包括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價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目前最常用的是綜合評價法。今天小編和大家一起來分享詳細評審的主要內容。
最低投標價法:根據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完成詳細評審后,評標委員會應當擬定一份“標價比較表”,連同書面評標報告提交招標人。“標價比較表”應當載明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對商務偏差的價格調整和說明以及經評審的最終投標價。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一般適用于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
綜合評價法:不宜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招標項目,一般應當采取綜合評估法進行評審。根據綜合評估法,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投標,應當推薦為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對各個評審因素進行量化時,應當將量化指標建立在同一基礎或者同一標準上,使各投標文件具有可比性。對技術部分和商務部分進行量化后,評標委員會應當對這兩部分的量化結果進行加權,計算出每一投標的綜合評估價或者綜合評估分。根據綜合評價法完成評標后,評標委員會形成書面評標報告提交招標人。
目前大部分招標項目都采用綜合評價法,在標準化產品、標準代施工等少量政府采購中采用最低投標價法,如詢價采購方式,即在技術、服務滿足要求的情況下,誰的價格低誰中標。如有招標投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系我們。
2020年3月26日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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