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標委員會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在串通投標中最為隱蔽的一種方式就是評標專家、評標委員會與投標人的串通投標,這個方法不僅隱蔽,而且很難找到破綻,讓招標人、招標代理公司經常是束手無策,而且違法最為嚴重,對招標人的利益損害最大,下面就小編和大家分享評標專家、評標委員會與投標人的串通投標的認定方法:
1、評標委員會、評標專家與投標人在評標之前私下接觸,商量投標文件的具體內容、投標報價等實質性內容;
2、評標專家明智與投標人有利益關系而不主動回避的;
3、評標專家發現投標文件明顯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或者未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并不指出或者作廢標處理;
4、評標專家發現投標文件中的資質文件、業績情況等有弄虛作假的視而不見;
5、評標專家對投標文件中明顯的技術缺陷、技術偏離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故意不指出其中的問題;
7、評標專家在詳細評審中,沒有合理的理由有意給某個投標人提高或降低其分值,讓其中標或者不能中標;
8、評標專家對不同投標文件存在明顯的類同或報價呈規律性變化的投標人不做廢標處理;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公司發現評標專家、評標委員會與投標人之間存在串通投標的行為,應當向有關監督管理機構出具書面局部說明,并提供相關的證據,有關監督管理機構在調查認定后,可以終止該評標專家的評標資格,對已經中標或者已經簽訂合同的,該中標人或已經簽訂的合同無效,重新招標。
2020年6月12日 17:34
?瀏覽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