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標的案例分析
串通投標簡稱串標,是一種投機行為,是投標人為了獲取中標,與其他投標人或者招標人之間采用不正當手段,以招標項目進行勾結謀求中標,其根源就是社會誠信的缺失,這種不法行為屢見不鮮。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對串標有明確的規定,其中包括投標人相互串標、投標人與招標人相互串標兩種形式,今天小編就一個串標案例與大家一起分享。
1、投標人相互串標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賬戶轉出。
2、投標人與招標人相互串標
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招標人與招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2019年安徽某經開區改造,共計有400多家企業通過了資格預審,在評標時評標委員會發現有將近150家投標人存在編號相同、消耗量及補充定額編號異常相同等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規定“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評標委員會認定雷同的150家企業存在“視為串通投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規定對這150家企業做出相關處理,一是沒收企業的投標保證金,每家企業的投標保證金為16萬元,合計是2400萬元;二是納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并公開披露,今后3年內不得從事政府采購相關的投標活動中,別說是3年,可能是一個永遠的傷痕,永遠進不了政府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