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代理公司在發布中標公告是否必須公開未中標原因
政府采購(包括貨物采購、服務采購、工程建設項目)是各方的香餑餑,政府采購項目利潤可能不好說,但一定不會拖欠,政府采購是有預算后才會啟動項目,所以政府采購在利益驅使下極易發生腐敗。腐敗原因有招標人,有招標代理公司,也有投標人。近年來,針對該領域腐敗問題易發多發,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破壞地方政治生態的現實,不少地方和單位開展了系統治理。在招標代理公司在公布中標人的時候是否需要公布未中標的原因?
在公布未中標(成交)原因時,各個采購代理公司做的差異較大,有些未中標原因寫的很詳細,有些寫得過于籠統。有的寫的相對詳細一些的:“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企業未按采購文件及相關規定填寫聲明函,節能環保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未按采購文件規定填報等,使采購人或招標代理公司無法認定,不能享受政府采購相關優惠政策,導致報價得分偏低。”“因報價偏高,導致價格部分得分偏低。”“其他情形施工組織方案針對性不強、不完善。”
有一些未中標原因寫的“雷同”,結果公告中所有未中標供應商的未中標原因都寫了同一個理由,例如,都寫“評審得分較低(因設備性能(技術參數)存在負偏離項、服務方案等評審因素不占優勢,導致技術部分得分偏低)。”“評審得分較低(因類似業績、擬派人員、質保期、交貨期、服務期、響應時間等評審因素不占優勢,導致商務部分得分偏低)。”
對于“公開供應商未中標原因”的做法,也有不少人有擔憂。首先,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量會大大增加。有些招標項目投標供應商特別多,有40多家,中標的只有一家,要給40多家未中標供應商說明理由,工作量還是挺大的。其次,要把未中標原因說的非常到位,評審專家的水平就要到位,有些專家在評審時打分不夠專業,未中標原因就很難說清楚。再者,未中標原因說得太詳細,是否會泄露供應商的商業秘密。
山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相關人員也表示,現在是試運行階段,會邊探索邊完善,下一步會整理各采購代理機構發布的結果公告進行總結,征求大家的意見,未中標原因都應該包括哪些內容。同時,計劃將結果公告的規范性作為考核采購代理機構的指標之一,力爭讓“公開未中標原因”實現最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