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關于5名評標專家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相關情況的通報
各位評標專家:
近日,李強、趙銀攏、齊文艷、何志軍、吳富文5名評標專家相互串通,操縱評標,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刑?,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犯罪事實
2018年8月2日至8月5日,李強、趙銀攏、齊文艷、何志軍、吳富文作為省綜合評標庫專家,被隨機抽取參加鶴壁市淇濱區2018年山丘區五小水利工程項目的評標活動。5人接受請托人高額好處費,相互串通,瓜分標段,共同給請托人委托公司打高分,違規操縱評標結果,該項目共七個標段,前五個標段的中標候選人第一名均是被5人共同操縱產生,性質極其惡劣。
經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5人均觸犯刑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到一年六個月不等,緩期一年到二年不等。
二、警示提醒
李強、趙銀攏、齊文艷、何志軍、吳富文5人,無視法律規定,故意犯罪,最終承擔了法律責任。就案件可能涉及到的幾點法律相關規定特提醒大家:
?。ㄒ唬╆P于對共同犯罪相關的警示提醒
5人共謀操作評標并獲取好處費,有共同收受他人賄賂的主觀故意和行為,最終法院并不以每人實際收受好處費金額認定受賄金額,而以5人受賄總額認定每人的受賄金額。
?。ǘ╆P于對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相關的警示提醒
5人受賄金額超過六萬元,已觸犯刑法,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ㄈ╆P于對公職人員犯罪相關的警示提醒
受賄屬于故意犯罪,公職人員一旦故意犯罪,不論是否緩刑,均被開除公職。
三、有關要求
希望各評標專家吸取李強等5人的沉痛教訓,引以為戒,敬畏法律、遵紀守法,珍惜自由、珍惜榮譽,萬不可心存僥幸,為了蠅頭小利,踐踏法律紅線,給人生留下永遠的污點。同時,希望各位專家爭做正義之士,發現有專家疑似操縱評標或發現有專家在微信等聊天群組主動泄露評標評審信息的,主動向行政監督部門或公管辦舉報。
請各位評標專家,在以后的評標評審活動中,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評標職責,共同維護好我省公共資源交易評標環境。
附件:警示提醒涉及的法律法規條款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