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代理公司如何面對招標文件質疑
在招標投標過程中,有些投標人拿到招標文件后,認為招標文件的某些條款設置有損投標人的利益,在評標過程中有歧視投標人的嫌疑,這個時候投標人就可能向招標代理公司提出質疑,在面對投標人的質疑的時候,招標代理公司該如何處理,處理得當,就會風平浪靜,否則,投標人可能會向監管機構提起異議,監管機構面對投標人的異議時會開展相關的調查,沒問題還好,如果有問題,招標代理公司可能會面臨一定的處罰,那么招標代理公司如何面對招標文件質疑?
1、對于政府采購項目。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供應商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提出質疑。這七個工作日是指收到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算。如果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異議,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將不予受理對招標文件的投訴。
采購代理機構該如何面對質疑: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詢問作出答復。第五十四條,質疑事項可能影響中標、成交結果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暫停簽訂合同,已經簽訂合同的,應當中止履行合同。
對于合理的質疑,采購代理機構有權要求供應商提供相關的佐證材料,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十二條,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事實依據;必要的法律依據;提出質疑的日期。
2、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二條,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日前提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同政府采購項目一樣,招標代理機構有權要求投標人提供相關的佐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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